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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会新闻| 【商会法治】食品企业如何应对职业打假人——昆明市会泽商会法律维权服务咨询第139个接待日 |
| 发布时间:2025-12-12 浏览次数:372 次 来源:【推荐】昆明市会泽商会官方网站087165387768 |
食品企业如何应对职业打假人 近年来,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意识的提高,职业打假人作为一个特殊群体持续活跃在市场监督领域。食品行业因其直接关系公众健康安全,成为职业打假人重点关注的领域。职业打假人的投诉举报和索赔行为,一方面对规范食品市场秩序、提升食品安全水平起到了一定促进作用,另一方面也给食品企业带来了合规压力和经营风险。食品企业建立科学有效的应对机制,不仅是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需要,也是提升企业管理水平、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 一、职业打假行为识别 职业打假人又自称“职业索赔人”,其行为通常具有以下特征: 1.购买行为异常 以索赔为目的,单次大量购买同一种商品、短期内多次购买同一问题商品,购买数量与实际需求不相符。 2.索赔模式固定 多以标签标识、广告宣传等非安全性问题为切入点,通常采取"知假买假"模式,购买前已掌握产品可能存在的问题常以《食品安全法》等为依据主张高额赔偿。 3.沟通方式专业 对食品标签、广告宣传、标准执行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有深入研究,熟悉投诉举报流程,常以投诉举报、诉讼威胁为手段对企业施压。 4.索赔频率高 部分职业打假人会同时向多个监管部门投诉举报,或在不同地区针对同一类问题对不同商家进行投诉。。 企业需注意区分“真维权”与“假打假”,对于确因产品质量问题和包装标签瑕疵导致的正当维权,应依法妥善处理;对于以牟利为目的的职业打假行为,企业应保持警惕,采取合规应对措施。 二、食品行业常见法律风险点解析 食品行业面临的法律风险点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1.标签标识合规风险 根据《食品安全法(2025年修正)》第六十七条规定,预包装食品标签必须标明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成分或者配料表、生产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保质期、产品标准代号、贮存条件、食品添加剂通用名称、生产许可证编号等事项。同时,《产品质量法(2018年修正)》第二十七条也对产品标识有类似要求。标签缺失、信息错误或不规范是职业打假人最常针对的问题。 2.广告宣传合规风险 《广告法(2021年修正)》第三条、第九条、第十八条、第二十八条和《食品安全法(2025年修正)》第七十三条的规定,广告应当真实、合法。职业打假人常关注的广告问题包括: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绝对化用语;食品广告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保健食品广告未声明"本品不能代替药物”以及构成虚假广告的各种情形。 3.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合规风险 《食品安全法(2025年修正)》第三十三条详细规定了食品生产经营应当符合的要求,包括场所、设备、人员、流程等方面。此外,《食品安全法(2025年修正)》第四十六条明确规定食品生产企业还应当就原料控制、生产关键环节控制、检验控制、运输和交付控制等事项制定并实施控制。 4.许可与备案合规风险 《食品安全法(2025年修正)》第三十五条规定,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从事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餐饮服务,应当依法取得许可。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应当报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三、应对流程与技巧 1.建立健全投诉举报处理机制 企业应当建立便捷、有效的投诉、举报机制,公开投诉、举报方式等信息,及时受理并处理投诉、举报。对于职业打假人的投诉,应当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六条的要求,在7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并告知投诉人。 2.投诉处理应对策略 在接到职业打假人投诉时,企业应当首先核实投诉内容是否属实,评估自身行为的合规性。对于确实存在问题的,应当及时整改;对于不存在实质问题的,应当收集相关证据,依法回应。同时,应当注意《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投诉、举报不得利用投诉、举报牟取不正当利益。 (1)行政投诉应对流程 当职业打假人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投诉时,企业应当积极配合调查,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对于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询问和要求,应当及时、如实回应。同时,企业也应当了解自身权利,对于不依法履行职责的部门,有权向其上级机关或者监察机关举报。 (2)民事诉讼应对策略 当职业打假人提起诉讼,特别是主张惩罚性赔偿时,企业应当做好充分的应诉准备。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害知识产权民事案件适用惩罚性赔偿的解释》第二条,原告请求惩罚性赔偿的,应当在起诉时明确赔偿数额、计算方式以及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企业应当针对原告的主张,从事实、证据和法律适用等方面进行抗辩。同时,了解惩罚性赔偿的计算基数和倍数确定因素,做好应对准备。 (3)证据收集与保存 企业应当建立完善的证据管理制度,对生产经营全过程的相关证据进行收集和保存。特别是在应对职业打假人时,需要保存能够证明产品合规性的证据,如原料采购凭证、检验报告、生产记录、标签审核记录等。同时,对于与职业打假人沟通的过程,也应当做好记录,必要时进行录音录像。 四、合规经营操作指引 为有效应对职业打假人的挑战,食品企业应当从以下方面加强合规管理: (一)完善内部管理制度 1.建立健全食品标签审核机制 确保产品标签符合《食品安全法(2025年修正)》第六十七条和《产品质量法(2018年修正)》第二十七条的要求,特别是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成分或者配料表、生产者信息、保质期等关键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2.制定广告宣传审核流程 严格把关产品宣传内容,杜绝使用绝对化用语和涉及疾病治疗功能的表述,确保广告内容真实、合法,符合《广告法(2021年修正)》的相关规定。 (二)强化供应链管理 1.严格执行进货查验制度 企业应随时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明,对无法提供合格证明的食品原料,应当按照食品安全标准进行检验。 2.建立完善的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企业应如实记录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进货日期以及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并保存相关凭证。记录和凭证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产品保质期满后六个月;没有明确保质期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3.做好外部合作风险把控 企业在选择供应商、经销商、广告服务商等合作伙伴时,应当对其资质、信誉、合规能力等进行严格审查。建立供应商评估和退出机制,定期对供应商进行审核。在与合作伙伴签订合同时,应当明确双方的食品安全责任和合规要求。 (三)规范特殊食品管理 严格区分特殊食品与普通食品,不得将特殊食品与普通食品或者药品混放销售。销售特殊食品时,应当核对食品标签、说明书内容是否与注册或者备案的标签、说明书一致,不一致的不得销售。 (四)建立长效机制 1.组织内部培训 定期组织员工进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企业内部管理制度培训,提高员工的合规意识和风险识别能力。特别是对采购、生产、质量控制、销售等关键岗位人员,应当进行专项培训,确保其熟悉并掌握相关法律法规和操作规范。将食品安全合规和应对职业打假工作纳入常态化管理,定期进行风险评估和合规检查。 2.建立外部协作 与律师事务所及专业律师建立合作,持续关注法律法规和监管政策的变化,提前审核新品包装、宣传文案的法律风险, 及时调整企业经营行为。 3.加强行业联动 建立食品安全信息收集和分析机制,对行业内的职业打假案例进行分析研究,通过商会、协会及党团组织的建言献策推动立法完善,尽快在云南省内及各地州、市建立“职业打假人识别及黑名单”制度,遏制恶意索赔。 4.配合监管整改 积极配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工作,对于监管部门指出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主动向监管部门了解食品安全监管政策和要求,加强与监管部门的沟通协调,共同维护食品安全和市场秩序。 通过建立健全上述合规管理体系和应对机制,食品企业可以有效降低职业打假风险,提升企业管理水平,实现可持续健康发展。商会将继续发挥桥梁纽带作用,为会员企业提供专业法律支持和服务,共同促进行业健康发展。让我们携手共进,以合规经营应对挑战,以优质产品赢得市场,共同营造安全、放心的食品消费环境。
(本文由商会副秘书长、法律专委会委员 张 震 提供) 律师介绍 【张震 律师】 专业领域:常年法律顾问、公司治理、并购重组、知识产权管理等。 民建会员,云南天途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副主任。 昆明市会泽商会副秘书长,法律专委会委员。
来源:云南天途律师事务所 昆明市会泽商会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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