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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会法治】股份合作企业如何设立?——昆明市会泽商会法律维权服务咨询第132个接待日
发布时间:2025-10-23  浏览次数:168 次  来源:【推荐】昆明市会泽商会官方网站087165387768

股份合作企业如何设立

一、设立股份合作企业条件

    设立股份合作企业应当满足以下条件:

1职工股东人数不少于;

2有符合企业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3有股东共同制定的企业章程;有企业名称,并设置股东会、董事会等相应组织机构;

4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二、设立程序

    股份合作企业的筹办人应当提交申请报告、企业章程、验资证明和登记机关规定的其他文件,向登记机关申请登记。股份合作企业章程载明企业名称和住所、企业的宗旨和经营范围、企业注册资本、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股东的出资方式和出资额、股份的种类、股东的权利和义务、财务管理制度和利润分配办法、离退休职工生活保障办法、企业的解散和清算办法、企业章程修订办法等。

    登记机关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进行确认并当场登记。不能当场登记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登记;情形复杂的,经登记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再延长3个工作日。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材料。企业登记机关准子登记的,发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股份合作企业成立日期。登记为股份合作公司的,应当在公司名称中标明“股份合作公司”字样。


律师介绍

    【顾欢 律师】顾欢律师,北京市中伦文德(昆明)事务所专职律师,法学本科学历,具有深厚的法律功底,执业9年,擅长办理公司法务,商业谈判、合同纠纷、股权纠纷、工伤、交通事故、婚姻纠纷、医疗纠纷、刑事辩护等案件。


来源:北京市中伦文德(昆明)律师事务所  昆明市会泽商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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